关于举办2023年第四届全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持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更好地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励广大企业职工和院校教师、学生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与中国国防邮电工会全国委员会决定举办“2023年第四届全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安排与竞赛名称

  2023年第四届全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共包含四个职业赛项,具体如下:

  (一)赛项一

  1.职业工种:4-04-04-01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5G网络优化方向)。

  2.竞赛名称:2023年第四届全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二)赛项二

  1.职业工种:4-04-04-02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通信网络安全方向)。

  2.竞赛名称:2023年第四届全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暨第十二届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三)赛项三

  1.职业工种:4-04-04-03信息通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云网智能运维方向)。

  2.竞赛名称:2023年第四届全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信息通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暨第一届全国大学生云网智能运维技能竞赛。

  (四)赛项四

  1.职业工种:4-04-05-05人工智能训练师(大数据分析方向)。

  2.竞赛名称:2023年第四届全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人工智能训练师)暨第六届全国大学生大数据技能竞赛。     

  二、竞赛组织领导

  (一)竞赛组委会

  为保证此次竞赛活动组织有序,方式公平公正,将成立全国竞赛组委会,统筹协调竞赛各项工作推进实施与组织管理工作。竞赛组委会委员由竞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与技术支持单位等行业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专家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竞赛组委会负责审定竞赛方案、决策竞赛期间重大事项协调、指导和监督竞赛全过程、发布竞赛决赛结果等竞赛相关事宜。

  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整体协调和组织筹备工作)、技术工作委员会(负责竞赛大纲、技术文件的编制,建立题库和担任决赛理论测试和实际操作的评审)、竞赛监审委员会(负责保障竞赛整体流程安排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中国国防邮电工会全国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运营专业委员会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安全专业委员会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数字化转型推进工作委员会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江苏省未来网络创新研究院

  协办单位: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组织机构组成单位可根据不同赛项进行调整,具体可参见各赛项通知(另行通知)。

  三、参赛对象

  职工组:从事与赛项有关的专业领域企业职工、各类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教职工人员。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各类竞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学生组:学习与赛项有关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职教中心、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高等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技师学院)和应用型本科全日制在籍学生。

  四、竞赛标准与时间

  (一)竞赛标准

  资格赛、选拔赛、全国总决赛均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合并计算总成绩。

竞赛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内容,同时结合企业职业岗位对人才培养需求,并参照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制定。

  (二)竞赛时间

  1.资格赛

  2023年8月31日前,在全国竞赛组委会的统一指导下,按照竞赛规程,选拔优秀选手参加选拔赛。

  2.选拔赛

  2023年10月31日前,在全国竞赛组委会的统一指导下,按照竞赛规程,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

  3.全国总决赛

  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国总决赛(总决赛时间、地点与赛程安排另行通知)。

  上述时间安排可根据不同赛项进行调整,具体可参见各赛项通知。

  五、竞赛奖励

  (一)全国总决赛前10名报请全国竞赛组委会审核无异议后颁发“信息通信行业技术能手”称号。已经获得以前年度“信息通信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再重复颁发。

  (二)全国总决赛各赛项设个人一、二、三等奖,以参加总决赛实际总人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15%、25%,由竞赛组委会为获奖选手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同时,可获得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对应专业的能力评价证书,已获得相应能力评价证书的选手,不再重复颁发。

  (三)根据竞赛成绩与组织情况,由竞赛组委会为优秀组织单位、工作人员、裁判人员颁发相关荣誉证书。

  (四)各集团及各省选拔赛奖项以及其它奖项设置以各集团或省主办单位通知为准。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利用各种宣传途径突出宣传“重视技能,尊重人才”理念。把竞赛当成岗位练兵的重要举措,促进全体技术人员提高学习热情和技能,同时也作为发现人才、选拔人才的重要参考。

  (二)公平公正,注重实效

  资格赛与选拔赛的主办单位要加强技术评判工作,使竞赛做到科学、严谨、公平、公正。竞赛工作要聚焦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岗位练兵,突出实战实用,使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选拔和激励高技能人才等方面发挥最大功效。

  对竞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竞赛组委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颜芹,18601109311,chenyanqin@ccace.org.cn。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中国国防邮电工会全国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 

创建时间:2023-04-1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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